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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說來好笑,目前這家集團有四家分公司,我就已經待過三家公司,但都不是正職人員。
98年某公司主管,透過另一家分公司詢問我聯絡方式,正好我又剛失業2個月,剛領完第一筆"失業補助金",還在尋工作。就剛好有這半年的職缺,就想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也不是辦法,雖然只是半年還是加減做。

  但老天也待我不薄,上班至今已經5個月,眼看就要到簽約到期,還在擔心下一分工作在哪裡?
沒想到今天公司高層,送給我很大的紅包,那就是另一家分公司,目前有正職人員的缺,要我3月份先不要找工作。

  其實心情一則喜一則憂,喜的是因為有正職的缺,憂的則是在這家分公司曾待過一年,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中間有一條溝,老是過不跨去那個界線,所以會覺得工作可能會辛苦。

  還有一個喜則是,在今年尾牙抽到公司第二獎-雙人旅遊券四萬元。
但對我們沒有錢的人來說,則是沒有意義,怎麼說呢?
1.中獎超過二萬元,需要繳10%稅,就先要繳一筆4000元稅金。
2.中獎,免不了要請大家吃紅,約1500元左右。
3.中獎旅遊券,若是銷售不出去,則要自己出去玩,雖然省了行程費用,但出國的機場稅、簽證費及護照等,算算可能也要3500元左右。

  也因為要先繳一筆中獎稅金,反而讓我要擔心我這個月的支出是否能與收入成正比。是否有多餘的錢好過年?
我寧可拿到郵政禮券還可換現金,拿到大潤發禮券還可以採買日常用品,但拿到旅遊券只是多一筆花費。

   唉....這就是窮人的悲哀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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